
该小区内广告牌不少。“我们小区的公共收益一直被物业公司侵占,业主与物业不断交涉,但一直没有结果。”近日,市区浅水湾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向本报反映称,该小区物业侵占的的公共收益项目包括停车费、广告费、通信公司网络费等,“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这些收益。”业主: 公共收益不少,钱到哪儿去了? 记者随后来到该小区,小区里随处可见路面停车位和广告牌,小区宣传栏里也贴满了广告。“这些收入哪儿去了,我们从来没听人提过!”一位业主说。“小区每年收取的地面停车费约20余万元,还有通信运营商入场费、广告费、摆摊设点费……这么多年来,具体数目从来不让我们知道,这些钱又有多少是花在小区593户业主身上的?”业委会一位负责人称,此前小区的公共收益一直由物业收取。后来,业委会与物业协商,要求从去年开始享有5:5的分成,但对方只支付了7万余元,“本月中旬,业委会向物业发函,要求对方在20日前提供入驻以来的公共收益明细,但直到现在也没收到回复。”物业: 一直依规办事,收益没那么多 近日,在协调会上,小区物业一赵姓负责人表示,物业一直依照法律法规、合同办事,“每年的收支情况,我们都按时在2月底进行公布,可能部分业主没有留意到。”该负责人称,物业公司前些年一直亏损,停车费等收入也没有业委会估算的那么多。对于业委会提出的公布公共收益明细,该负责人表示不予回复。会后,有业主告诉记者,这次会议没能化解双方的矛盾,“下一步,我们会走法律程序追讨属于业主的收益。”针对此事,张学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通过业主大会决定怎样使用这些收益。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如果由物业或业委会代管,代管方需要提前制定使用计划,使用后也应公示账目。如对方拒绝返还,业主可通过诉讼,获取分红。”文/图 记者 李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