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国土告字[2015]-B-003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中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层数(限高) | 停车泊位 |
510623-2015-B-002 | 南华镇二环路西一段 | 34608.73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0、≤3.5 | ≥35% | ≤30% | ≤80米 | ≥848个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100万元/亩 | 3115万元 |
该宗地的具体建设规划要求和宗地出让面积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其他出让条件详见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申请人应于2015年5月22日9时00分至2015年6月11日10时00分到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应于北京时间2015年5月22日9时00分至2015年6月11日10时00分止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逾期到达账户的不予确认其竞买资格,于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六、申请人应于2015年5月22日9时00分至2015年6月11日10时00分到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七、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年6月11日16时00分之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6月12日10时00分在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举办。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其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九、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均在上列条款规定时限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内办理,逾期、逾时的概不办(受)理。十、本公告和本次拍卖出让文件解释权属中江县国土资源局。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3楼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838)7255016 联系人:漆女士开户单位: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邮储银行中江县支行账号:1008 0700 6170 0100 0100 003详情见: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dr.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ichuan/)中江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