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区域气温持续走高。高温作业下,防暑降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高温津贴是否发放?8月7日,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四部门对我市企业是否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进行了检查。

结合国家新政检查有的放矢 针 对高温户外作业,6月29日,我国出台了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在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 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 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 加班。 检查组一行来到旌阳区德新镇热处理加工企业,通过检查发现,该企业在通风设施上有些欠缺,降温设施不完善。该企业称,针对夏 天炎热,工人一般从上午8点工作到12点,下午基本不上班,并且给工人发放了防暑降温药品,配备了绿豆汤用于解暑。随后,检查组又检查了几家企业,发现虽 然多数企业为职工配备了防暑降温药品及饮料,但高温作业制度不够完善,防暑降温措施没形成常态化。 “我们对高温场所,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对员工实施劳动保护,比如增设降温设备、药品及饮料。露天作业的岗位要求企业在工作期间避开夏季最高温时间,也就是下午1点至4点。”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科科长车荣志说。 高温津贴发放情况不乐观 新 《办法》还规定了劳动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福利”,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 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能扣减劳动者的工资。 今年,四川省 将高温津贴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天6元到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到12元,有效期为5年,德阳也开始实施这一标准。记者对市区一些施工场所进行了走访,很多 工人表示并不知道有高温津贴。一些工人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流动性很强,通常会辗转多个工地,从来没听说有高温津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那些从事户外作业的工人当中,九成以上的受访者表示,就算知道有高温补贴,他们也不会主动向用工方索取,因为那样极有可能会“得不偿失”。 从 检查的情况看,多数企业并未落实高温津贴。“户外作业相对难监管,特别是建筑工人,很多人与企业未形成有效合同,有些用工单位也不正规,他们之间缺少协 议;没有工会组织的一些小企业,也是监管的一个死角。”车荣志说,“按照规定,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如果在高温下工 作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50进行投诉。” 《办法》还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 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 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外,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