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用汽车越来越普及的今天,开车上路遇到点儿小擦小挂车主一般都能以平和的心态去处理,但德阳市民刘先生前两天却遇到了一起蹊跷的擦挂事故。对方肇事后逃离现场,刘先生报警后发现对方竟是一辆套牌车,而警方对此称没办法处理。

事情发生在7月29日下午5点左右,刘先生驾车行驶到市区绵远街二段与金花巷口交汇处时,一辆浅蓝色丰田凯美瑞在会车时突然加速,随后两车发生擦挂。

刘先生下车查看后,发现自己车子保险杠和后车门被擦伤,因为路比较窄,两个方向来车都无法通行。为了不造成更大的拥堵,刘先生用手机拍照取证后,同意对方的建议,各自把车挪开,再协商处理。不料,就在刘先生准备挪车的时候,丰田车却一踩油门,不理刘先生的呼喊,加速逃离了现场。

这一过程,很多围观群众看在眼里,对于丰田车主这种不负责任的逃跑行为,大家纷纷予以谴责。 丰田车逃跑后,刘先生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向交警提供了丰田车的车牌号。警方根据刘先生手机拍摄的视频及照片,查询到川FLH520是一辆银色面包车,与现场发生擦挂的车辆信息不符,也就是说这是一辆套牌车。但说到追踪肇事车辆时,处警交警却告诉刘先生,“套牌车我在哪里去给你查!”

“套牌车我在哪里去给你查”,对于民警的这种说法刘先生不能认同,他认为开着套牌车出了事故一跑了之,就能逃避追责,这会助长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先生希望,交警部门按照他们提供的线索把肇事司机找到,“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不能让这种人逍遥法外。”据了解,套牌假牌车辆违法扰乱交通秩序、损害他人利益、逃脱安全监管、诱发其他犯罪,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群众发现后,可以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提供证据协助调查。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郑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