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寨味十足的店招。图据网络“大米”、“德克堡”、“PLAY BOA”、“爱乐乐”,在广汉市西安路二段某楼盘的临街商铺上,挂满了这样的雷人广告店招。这些店招如果不仔细看,其图案、字体、颜色和一些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广告商标极其相似,但仔细观察会发现,每个广告牌上都稍微做了一点改动,让看上去“品牌聚集”的商业街山寨味十足。虽然这条街上各类“品牌”琳琅满目,但人气并不高,这些挂满山寨店招的商铺并未开张,还处于毛坯房状态。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这些挂满山寨店招的商铺是某楼盘的待售商铺,“房子修好了,不挂点招牌,看起来冷冷清清的,没有商业氛围。”该知情人士称,这是很多房地产商惯用的一种招商方式。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否对“被仿”商标造成侵权?四川依仁律师事务所宋帮强律师表示,开发商的这种“山寨”行为打的是“擦边球”,不过这种“擦边球”打得很巧妙,对被模仿的品牌不会构成真正意义上的侵权,“如果在其他经营者已登记注册的行业范围内使用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则造成侵权。而与被仿商标不在同一个行业注册,即使使用相同的商标名字也不构成侵权。”不过,从购房者的角度讲,开发商的这种宣传手段容易让购房者产生一种很多知名品牌入驻该商业街的印象,如开发商仿制的某些知名商标符号,靠正常人的观察能力都不足以发现差别,开发商或存在虚假宣传嫌疑。本报记者 周玉琴